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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属关系公证证明材料可以替代的吗?

作者:本站 来源:本站 时间:2022/3/1 9:37:50 次数:

前段时间,一当事人办理亲属关系公证,因循环证明‘我爸是我爸’,公证处被整改。那么,亲属关系公证到底需要什么材料呢?
亲属关系公证办理所需材料:
1、申请人的身份 证、户口簿(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);
2、关系人的身份 证、户 口簿
①关系人移居国外并加入外国国籍,提供关系人国外身 份证及护 照的印影件;
②关系人常居国外尚未加入外国国籍,但国内身份 证、户口簿已注销,需提供关系人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、护 照影印件和国外居留证明;
③关系人已死亡的,需提供关系人的死亡证明。
3、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,包括出生医学证明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、亲子鉴定报告、收养证、原始户籍底册、人事档案材料等。特殊:发往澳大利亚使用的父母亲申请与子女的亲属关系公证,需提供父母亲有且仅有几个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。
4、证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,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从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中任选其一代替证明信:
①如果您以前办理过出生公证或亲属关系公证,可以提供原出生公证书或亲属关系公证书;
②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或《独生子女证》,同时提供父母结 婚证。
5、如非本人办理,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、代理人的身 份证件;
6、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,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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